【转】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8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深入贯彻实施《苏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苏府办〔2022〕10号),有效激励版权创造与运用,推动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励办法(试行)》,自即日起至10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人须为申报作品的著作权人。申报作品如有多个著作权人,由第一著作权人在征得其他著作权人同意后申报。

申报人须为拥有苏州市户籍的自然人,或在苏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对象及作品要求

1、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工作通过申报人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件作品。

2、申报作品应是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公开发表的作品,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获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2)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3)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影响参与评奖的纠纷;

(5)此前未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同类奖励(原则上往年已申报本奖项但未获奖的作品不得再次申报,取得新的实质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作品除外)。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月7日,申报对象按要求,通过“苏州市版权项目申报平台”(http://szbq.xcb.suzhou.com.cn/)填报项目资料,提交至所在县级市(区)版权管理部门审核。

四、评审程序及奖项设置

市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复审申报材料,并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对通过复审的作品进行初评,产生预获奖作品。预获奖作品经苏州市优秀版权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审定,产生获奖作品。

评审委员会审定结果通过本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及异议处理完成后,评审结果上报苏州市人民政府,由苏州市人民政府予以批准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023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拟设置一、二等两个奖励等级。一等奖数量5个,二等奖数量15个。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作品的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由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3、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申报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示意图、标示物等能够说明作品本身情况的物件。其中:动漫游戏作品、影视(电视、电影、动画电影等)作品、舞台作品须提供作品电子件,软件作品须提交作品电子件并另附功能界面截屏图,音乐作品须提供书面材料及电子件,摄影作品须提供作品8寸彩色照片,美术作品须提供能标示作品特点的多立面彩色图片。所有作品电子件请选用可由电脑播放的一般格式,并标明作者、作品名称等信息;

5、申报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材料;

6、申报作品专业水平、学术价值的证明材料;

7、申报作品所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杨轶  68615320

申报表可在“苏州市版权项目申报平台”下载中心(http://szbq.xcb.suzhou.com.cn/)进行下载。


附件 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表


人文社科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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