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处工作职责

 

人文社科处工作职责

 

人文社科处是学校领导下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学校有关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课题和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督促各有关单位和课题组实施科研计划;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校设文科科研基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3组织、协助有关学院策划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4负责人文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合作、科技咨询和经济社会服务。

5组织制定人文社会科学类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智库等科研机构建设与规划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核、管理工作,维护人文社科处的网站建设。

7、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的登记与审核,组织实施学校突出科研成果的奖励、科研工作量计算。

8负责学校教育部社科统计年报、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年度汇编、科研档案归档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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