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11-29 点击数:
结项材料:
1. 《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加盖财务章、审计章);
2. 成果简介2份;
3. 经匿名处理的鉴定成果(胶装)3份;
4. 查重报告1份(最终成果为书稿、研究报告的需提供);
5. 成果中文简介(最终成果为外文的需提供,随鉴定成果一起装订)。
受理时间:
结项每季度受理一次,纸质材料请务必于每季度最后月份(3月/6月/9月/12月)15日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逾期顺延至下个季度),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结项成果的电子版需同步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101室,电子版发送邮箱:sroc@mail.usts.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6937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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