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截止)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19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2〕20 号),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 1500 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见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地方高校以省教育厅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高校限额申报、省教育厅差额遴选推荐的方式报送教育部参评。

(三)各申报单位的申报名额,综合申报时限内该单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数、上一届成果奖获奖数、省第十六届成果奖获奖数等情况确定,各高校名额分配情况分校下达。我校限额申报3项

(四)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遴选程序,将质量水平高、竞争力强的优秀成果推荐出来。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下载并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3),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人文社科处。《申报评审表》启用 2022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注:1、应使用word软件打开并填写申报评审表,打开后点击“启用宏”按钮;用wps等软件无法顺利填写该申报表。

2、因需要发送专家评审,请申报人提供完整的成果电子稿,成果电子稿应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完整目录、完整书稿、论文/报告全文等。

(二)申报者和所在学院要切实把好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审核重点:

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申报成果是否涉密;

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后,应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见附件4),打印盖章后送交至人文社科处。该申报一览表须对申报成果进行学院内排序。

(三)经省教育厅遴选推荐的成果,再进行网上正式申报和准备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电子版、申报成果和附件材料的完整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sroc@usts.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5101人文社科处。

(二)各类纸质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提交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1)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原件1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高校、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2)论文类成果1份可用复印件,不受理知网下载打印件),包含刊物封面、完整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封底等,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未尽事宜,联系人文社科处科研管理科: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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