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截止)关于公布2023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立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5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23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已确定立项项目,其中我校立项14项,现将立项名单、项目开题及过程管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研究以专家最终审定的项目名称为准,应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立足苏州实际,准确把握应用对策类项目研究的需求和特点,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性、针对性,提高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创新性,切实提升项目研究及成果质量。

2.课题负责人须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申报承诺,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并接受项目推荐单位和苏州市社科联的管理督促和检查指导。

3.项目研究过程中应恪守学术道德,杜绝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市社科联将建立课题负责人科研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人员采取惩戒措施。

二、项目过程管理

1.市社科联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项目研究进行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2.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项目研究,分别于5月29日、8月15日、10月15日前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以及结项验收环节的材料填报工作。相关材料电子版可登录苏州社会科学网(http://www.szsk.cn/)下载。

三、项目成果及结项评定

1.项目研究最终成果为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鼓励课题负责人根据研究进展提交不少于4000字的阶段性决策参考类研究成果,供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决策参阅》《智库专报》选刊。

2.应用对策类项目采取结项资助方式,根据结项评审结果,结项时确定重大、重点、一般和自筹经费项目,并为重大、重点、一般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经费资助。

3.项目研究成果应注重通过各级各类期刊、杂志、内参等渠道进行转化。在市社科联《决策参阅》《智库专报》刊发1篇决策参考类成果,作为评定重大项目的必要条件,项目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直接评为重大项目。

4.市社科联享有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的首发首报权,未经社科联同意通过其他渠道或载体首发、首报的,不予以等级评定。经市社科联同意后通过其它途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的,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否则不纳入成果转化评定。

四、其他事项

1.为进一步提高应用对策类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继续实行重大项目预选制度,市社科联将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跟踪管理,课题负责人须报送1篇不少于4000字的决策参考类研究成果。

2.如研究过程中有变更项目名称、变更课题组成员以及对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有重大调整的,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社科联审批。

3.本年度课题开题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29日前将项目开题报告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邮箱:sroc@usts.edu.cn,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苏州市社科联。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张琼予,联系电话: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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