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7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根据2023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应用对策类项目研究进展及项目管理安排,定于近期开展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申请时间

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中午11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申请材料

本年度市社科基金应用对策类项目结项申请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研究项目须严格按照以下清单提交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2份(附件1);

2.项目最终研究成果2份,一般为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与结项申请书分开装订,研究成果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包括姓名、单位在内的个人信息;

3.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查重报告1份;

4.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批示等转化证明材料。

三、结项评定及项目资助

1.结项评审采取专家组评审形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重大、重点、一般和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在《决策参阅》《智库专报》刊发1篇研究成果,为评定重大项目的必要条件。项目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可直接评为重大项目。

2.项目采取结项资助方式,被评为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3万和1万元的经费资助。

3.市社科联将根据结项评审结果,为各项目颁发《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并于本年度12月底前将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到各项目推荐单位。

四、其他要求

1.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查重率要求为低于30%。市社科联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学术成果诚信管理。

2.各项目结项材料须经项目推荐单位审核并扎口集中报送。各县级市(区)社科联负责辖区内材料报送;各在苏高校、市委党校、江苏苏州干部学院科研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材料报送;市属各社科类学会负责本学会个人会员材料报送;其他部门和单位(包括市属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或宣传处负责本系统材料报送。

3.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项申请书、最终研究成果、查重报告、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101室。同时,将《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汇总表》以及汇总整理好的各项目结项申请书、最终研究成果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roc@usts.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张琼予,联系电话: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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