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2-16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

2.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

3.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本年度实施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全省不超过5项。

申报人需填写《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相关材料电子版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截止时间

各学院于2024年12月30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纸件(申报书一式4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101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及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 sroc@usts.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张琼予,联系电话: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附件1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doc

附件2 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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