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不断推进世界中国学研究”的重要要求,立足“中国学”大场景,进一步深化拓展“苏州学”研究成效,鼓励更多社科工作者深度参与“苏州学”研究工程,推出一批更具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高质量原创性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丰富内涵,自觉遵循文化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聚焦苏州、贯通古今,鼓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扎实开展“苏州学”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不断激发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坚强的文化支撑。
二、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社科研究,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2.申请者须熟悉苏州情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理论功底,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在申报选题上有丰富的研究成果且有一定社会影响。
3.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主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项目申报原则上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支持并承诺信誉保证,并对研究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5.在研“苏州学”研究相关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选题方向及资助经费
课题申报人须按照下列五个选题方向确定研究内容,自行拟定课题名称。不将选题方向直接作为课题名称进行申报,原则上同名称课题不重复立项。
1.“苏州学”基础理论研究
2.苏州历史文化研究
3.苏州城市建设研究
4.苏州当代发展研究
5.苏州人和苏州城市精神研究
申报课题分为研究课题、著作课题和译著课题三类。研究课题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分两期拨付,签订立项协议书后,首批拨付资助经费的30%;课题研究完成并通过审核后,拨付剩余经费。译著课题和著作课题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研究、尚未出版的课题,由苏州市社会科学院负责出版费用,在指定出版机构出版。
五、项目管理
1.申报截止后,苏州市社会科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在苏州社会科学网公布立项结果。
2.研究课题一般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最终成果为不少于2万字的论文或研究报告;译著课题和著作课题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一般为不少于20万字的译著或研究专著,且需符合“苏州学”研究丛书的相关出版要求;重大课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研究难度和重要性评估。
3.市社科院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于2025年10月开展中期评估,并于项目完成后组织结项评审工作。项目结项评审定为不合格、规定期限内经修改完善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4.项目研究成果出版工作由市社科院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公开发表或出版,违反规定的不予结项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六、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按要求认真填写《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申报表》,电子版可至苏州社会科学网(http://www.szsk.cn)下载。
2.请申报人于2025年3月24日11:00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7份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101室,电子版《申请书》(按照“申请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及《汇总表》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sroc@usts.edu.cn。
3.本次申报工作采取归口受理、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申报材料由人文社科处统一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科处,联系电话:69379163。
人文社科处
2025年2月21日
附件:
1.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申报表.doc
2.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doc